文档介绍:资产评估计划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评估计划,保证评估质量,规避评估风险,
及时、有效地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结合行业特点,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资产评估计划, 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为履行评估合同拟定的
评估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包括评估综合计划和程序计划。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 应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估计划,以期对工
作作出合理安排和保证在预计时间内完成评估项目。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咨询等
其他资产评估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南办理。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评估计划应当涵盖评估工作的全过程。注册资产评估师及项目小组成员,
在接受评估委托至评估项目完成的整个过程中,都应执行评估计划。
    第五条  评估综合计划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实施方式所做
的整体规划,是完成评估项目的基作工作思路,也是编制评估程序计划的指导性文件。
    第六条 评估程序计划是注册资产评估师依照评估综合计划确立的基本思路, 对
评估程序的目标、时间、应用范围以及操作要求所做的详细计划和说明。
    第七条 评估计划应经评估机构负现人审核并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 评估计划修
改补充时亦同。
    第八条 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承决于评估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评估目的。
    第九条 在编制评估计划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考虑评估风险。
    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同委托人就评估计划的要点和某些重要程序进行洽商,
使评估程序计划的实施与委托人的有关工作相协调。
    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编制评估计划时, 应考虑是否需要专家或其他评估
人员的帮助,如需要,应就有关事项同专家或其他评估人员提前沟通。
    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在评估计划具体实施前将其传达至项目小组全体成
员。
    第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监控评估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其结
果。如有必要,应对评估计划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四条 评估计划及补充修改计划(包括对评估计划重大修改的原因) 以及有关
的审核批准意见,作为评估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第三章  评估计划的编制准备及内容
    第十五条 在编制评估计划前,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通过讨论、实地观察、阅读资
料等各种方式,了解评估项目的情况,具体了解的内容包括:
    (一)与评估目的相关的经济行为的法律依据、交易特点及有关的经济关系;
    (二)委托人对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四)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五)生产工艺和技术;
    (六)实物或无形资产的状况;
    (七)所在行业的简要情况;
    (八)其它与编制评估计划相关的重大情况。
    第十六条 编制评估计划时,注册资产评估师
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和评估的价值类型;
    (二)评估风险、评估项目的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
    (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