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教高〔2007〕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
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高〔2003〕3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厅今年继续开展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课程和高职高专课程。本科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在编教师,具有教授职称。其它评审条件参照《2007年度陕西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见附件1
)。
高职高专申报的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基础课要针对高职高专特点,注重与后期专业课内容衔接,适应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课程负责人要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与联络;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其它评审条件参照《2007年度陕西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高专)》(见附件2)。
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高职高专申报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还应对实践教学全程录像并上网(包括设备环境介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
2003年以来的省级精品课程均有资格推荐参加2007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已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省级精品课程不再参评)。请各高校择优推荐本校省级精品课程参加本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并据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在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后,需逐年增加授课录像上网内容。申请人在申请表中需要填写授课录像上网的计划,鼓励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二、申报限额与课程分类
2007年省教育厅计划评审省级精品课程100门(各高等学校推荐课程限额见附件4,超额推荐不予受理),并向教育部择优推荐50门省级精品课程参评国家级精品课程。
课程分类体系可登录教育部主页/,点击“高校教学”,进入工作链接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查询。
为合理规划省级精品课程的学科专业分布结构,我厅根据省级精品课程的学科分布情况,对于入选数量已经较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将限制评审。各高校可参考“2003-2006年度陕西省级精品课程学科分布表”(见附件5)中的统计数据,全面考虑我省和本校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好中选优,均衡推荐,以不断完善省级精品课程学科分布结构。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办法》规定,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受理机构为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由其接受各高校的申报,并通过“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域名:http://sxgj..,以下简称工作网页)组织省级精品课程的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示等工作。
(二)为加强申报工作的管理,各申报学校应确定一名“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以下简称联系人),专门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联系、组织申报和材料报送等工作。请各校务必于2007年5月10日前将本校联系人信息发至gjczhou@ (格式见附件6。已报送过联系人的高校,如无更改可不重报)。
(三)各高校将推荐文件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推荐文件应包括本校申报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7;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参评国家级精品课程,须同时报送附件3),同时务必将公文及推荐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gjczhou@。
今年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校抓好此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务必于2007年5月18日前按照要求报送参评省级精品课程的有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具体操作要求及其它
(一)请各高校登陆“工作网页”,下载《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后据实填写,并将填好的申报书上传至本校精品课程主页(2003—2006年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