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朱建忠 2014年10月29日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精神
进一步加强村
卫生室管理
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
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1
3<第#页>
内容概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审批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五章  业务管理
第二章  功能任务
1
2
5
3
6
第四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4
第八章  附则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
8
2
一
第一条  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3
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
4
四
第四条  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
6
五
第五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7
1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