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5年的分值为6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值得注意的,不排除本章2006年出简答题的可能性。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单选题
1题1分
1题1分
3题3分
多选题
1题2分
1题2分
判断题
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
合计
3题4分
2题2分
5题6分
最近3年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包括:(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期限;(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关系;(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会议制度;(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等。
2005年辅导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5年辅导教材对本章进行了小幅调整,主要变化是:(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经审批后均可“减少”(原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减少);(2)新增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资额的对外转让”(P104);(3)调整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特别决议”(P105-106);(4)对第四节“外资企业法”进行了多处调整。
针对2006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期限;(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的会议制度;(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的对外转让;(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条件。
本章重点比较突出,考生应当过两个数字关:(1)投资总额的规模如何决定注册资本?(2)注册资本的规模如何决定分期出资的总期限?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
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如何决定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重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期限的具体规定(重点)
出资期限同步缴纳出资的问题
控股投资者取得决策权的时间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本
主合作企业、合营企业的主要区别
要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内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条件(重点)
容
注册资本
3、外资企业出资期限
经营管理
本章重点与难点分析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一)注册资本(P98)
注册资本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而非实际到位出资。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3、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1)合营各方协商一致;
(2)由董事会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3)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4)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解释】“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是一个特定程序。
【例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
【答案】×
【解析】本题没有经过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4、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重点)
(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解释1】投资总额如何决定注册资本的规模是历年考试的重点,考生应把握两点:(1)三个特殊区位,如投资总额在300-420万美元之间的,不再遵循50%的规定,而是一个固定的值。因此无论其投资总额是310万美元还是41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210万美元;(2)投资总额正好是分界点时如何处理。如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时,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相关连接】“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参照合营企业的规定执行(P111)。
【例题1】中国某公司拟与外国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企业总投资额为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360万美元,外方出资160万美元。各方出资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清。中外双方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2003年)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