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接待办接待群众礼仪规范
接待办接待群众礼仪规范
1、热情接待来访或来办事的人员,如接触点在首问责任人办公室,应先请来人坐下,询问来意。接触点在其它位置,亦应提供热情服务;临走时,送至办公室门外。
2、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讲究文明礼貌,耐心倾听,态度和蔼,用语准确,不得语言粗鲁。3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用语:
(1)有人来访:
“您好,请坐”。
(2)询问来意:
“请问您有什么事(找哪位)?”或“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
(3)了解来意后:
“请您谈谈情况。”
(4)对方找错门:
“对不起,您找错了地方。”或“对不起,这是科(股)室,这里没有这个人”或“这是科(股)室,您找的人是在科(股)室。”
(5)对方要找的人不在:
“您好,(人)有事外出,您可以直接用电话与他联系。谢谢!”。如对方有需要,应提供要找的人的电话。
(6)经办人不在:
“您要找的人不在,是否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代告知”或“请您改日再来”;(7)对方要办的事不属于本部门管辖:
“您要办的事属部门负责,请直接与部门联系。”(8)向来访者告辞:
“请慢走,再见!”或“您走好,再见!”
4、使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