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公司员工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企业现代化管理、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公司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效益,特依据国家劳动法规、条例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员工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公司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录用员工及试用期员工、实习期间的大中专毕业生。
因业务需要而聘请的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特聘人员、顾问的管理依合同另订。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工部门提出用工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四条本公司聘用人员须经体检、考试或测试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可录用。
第五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录用者。
二、经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或发现有传染病者。
三、文化程度或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者。
第六条聘用程序:
一、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有关证件。
二、依需要作工作性测验或专业知识测验。
三、用人部门面试、笔试。
四、主管领导审查、面试。
五、资料送回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应聘人员经核准录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否则视为拒绝受聘,该通知因此失其效力。
一、人事资料卡。
二、身份证。
三、学历、经历证件。
四、职称证。
五、一寸照片。
六、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
七、劳动合同。
八、经济责任担保书(由公司视实际需要而定)。
九、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
第八条本公司录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总经理核准免予试用、缩短试用期外,均应试用二个月(含受训期)。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累计超过15天的,相应推迟试用期;试用期间部门、车间应派专人辅导或培训并作好试用考核记录送人资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考核合格者,于考核合格之日起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第九条经本公司聘用经管财务的人员、电脑工作人员、职位等级在副科级以上职务及公司认定其经办公务或担任工种有担保必要者,应于到职七日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具有本市户口。
二、有正当职业和良好信誉。
三、有履行担保责任的经济能力。
第十条被保证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此责任明定于连带保证书:
一、侵占、贪污、挪用公款(物)者。
二、毁损公物者。
三、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泄露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商业秘密者。
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第十一条保证人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被保证人中途换保,应以新保证人经人力资源部核保合格,并经过六个月之后查无本规则第十条情形者,始得取回原保证书。
第十二条公司对所有符合晋升技术职称条件的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报评(晋升)技术职称。对具有各种职称人员实行聘用制,自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资质待遇,对未被聘用的人员则不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章员工须知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各级主管指挥,接受工作调配,具有协作精神和团队精神。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保持环境卫生;讲究文明礼貌、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应树立高度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追求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