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检查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检查是国税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及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充分发挥积极职能作用的一种管理活动。它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和堵塞漏洞的重要环节,是正确执行出口退税政策,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原则的重要保证。
从1985年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对外出口贸易不断增长,出口退税额也逐年增加,这对扩大出口,发展外向型经济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在出口退税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出口退税政策和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力量薄弱,管理手段落后等原因导致在工作中出现多退、少退或错退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和少数出口企业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造成国家财政损失。所有这些客观上要求我们在进一步完善政策和管理机制的同时,加强出口退税的检查。 
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的特点和方法
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是根据出口企业的帐、表、单、票证以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出口货物的真实性和所退、免税款及抵扣税款的计算是否正确进行的检查。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的特点
由于出口退(免)税政策在我国是一项比较新的政策,并且在不断完善之中,因此,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检查,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本身固有的性质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所应具有的条件来看有以下特点。
㈠出口货物退(免)税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的原则,所以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不但要检查出口货物退(免)税,而且要检查征税情况。
㈡出口货物退(免)税范围的限定,不仅要检查申请退(免)税的货物是否能退(免)税,退(免)税的计算是否正确,而且要检查要求退(免)税的企业资格。
㈢出口货物退(免)税涉及的环节多,应提供的凭证也多,因此检查范围广,工作量大。
㈣出口货物应退(免、抵)税的计算,由于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采用的计帐方法和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不同,所以采用的检查方法也不一样。
㈤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外贸易出现经营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如有自营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补偿贸易、易货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等,对不同贸易方式的退(免)税检查的范围也不同。
㈥由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对出口货物的征税、出口退税不在一地,且征(免)税、抵扣和退税又属不同的税务机关,因而使得衔接困难,检查难度增大。
㈦不仅要检查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凭证和有关帐簿,而且要检查货物是否真实存在,申请退(免)税的有关金额、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㈧由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退税率变化较大,出口货物不能完全依据其进项税额进行退税,对不同货物和同一种货物在不同时期所适用的退税率是否正确要进行核定。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的方法
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工作。涉及出口企业大量的财务会计资料,要使检查工作减少盲目性,克服混乱性,提高工作效率,就必须讲究科学的检查方法和技巧,只有熟练和正确运用科学的检查方法才能保证出口退税检查的质量。
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和征税检查一样,其检查的方法有很多,按检查的顺序划分有顺查法和逆查法;按对出口企业一定时期内有关经济内容检查面大小和深浅程度划分有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按检查的组织形式划分有自查法、复查法和重点抽查法。根据出口退税检查自身的特点,在检查工作中常见的实用的检查方法主要有以下3种:
(一)日常稽查法 日常稽查法是出口退税中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是主管出口退税机关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对日常单证对审或计算机审核出来的错误、疑点信息,特别是机审为“E”和“W”的疑点信息,通过与企业会计报表、帐册和申报出口退税的其他有关资料核对,以检查出口退税申报是否正确。这一日常检查工作执行得好坏,直接关系到退税工作的质量。有许多骗取出口退税的线索也能从这一检查中发现。
(二)专项检查法
专项检查法又称重点检查法。是对出口企业某一时期内有关资料或对某一方面的经济业务进行的检查。通过事先分析资料发现疑点和线索,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检查的方法。通常用于对骗税案件检查,对某一类出口商品或某笔出口业务,以及某种贸易方式出口退税业务进行专题检查。重点检查法是出口退税检查工作中最常用的方法。其特点是突出重点,针对情况,收效较明显,而且节省人力和时间,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全面检查法
全面检查法是对出口企业的各项退税会计凭证、帐、表、票据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