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实施指南- 总要求
加入时间:2002-9-18 显示次数: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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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a) 目的
建立和保持满足审核规范全部要求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促进用人单位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遵守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b) 考虑因素
实施审核规范时应考虑的所有因素将在本实施指南中进行描述。
c)实施要求
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灵活、合理地确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范围。
——可选择整个用人单位,也可以针对其中的某些运行单位或活动。如果审核规范的实施是针对某一特定的运行单位或活动,则可参考该用人单位中已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其他运行单位制定的方针和程序,使之满足审核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范围的界定不应造成对其总体运行所必需的或可能对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职业安全健康产生影响的运行或活动被排除在外的情况。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复杂程度、文件化的范围和相应的资源将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规模、活动性质和实际能力,尤其是高风险企业和中小企业更应考虑其实际情况。
用人单位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将重点放在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降低风险,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上,并使之成为全面管理的一部分。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实施初始评审对现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初始评审应针对以下具体内容进行:
——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其适用性进行确认,对遵守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对现有的或计划的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确定现有措施或计划采取的措施是否能消除危害或控制风险;
——对所有现行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惯例、过程和程序进行检查;
——分析以往的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