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发展计划
继《2003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报》于2004年出版后,2005年6月,台湾又出版了《2004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报》。2004年出版的《年报》通过详尽的调查研究,完整呈现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13种产业类型的状况,并藉此说明政府政策、产业未来发展的趋势。2005年的《年报》,延续提供最新的政策信息、统计资料与产业现况介绍,并探讨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其它相关议题。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为:“指源自创意或文化积累,透过智能财产(即知识产权)的形成与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环境提升的行业。”包括视觉艺术产业、音乐与表演艺术产业、文化展演设施产业、工艺产业、电影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出版产业、广告产业、设计产业、数字休闲娱乐产业、设计品牌时尚产业、建筑设计产业、创意生活产业等共13项产业。
      2002年,“行政院”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纳为《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画》的重要推动项目,并成立“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小组”负责统筹研拟文化创意产业之年度及中、长期发展策略。2004年7月,第一本全面反映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年报《2003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报》出版,2005年6月,第二本年报出炉,由“经济部工业局”、台湾创意设计中心与中华经济研究院合作完成。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大步前进
     最新的《年报》显示,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自2002年推动以来,至2003年,产值(附加价值)已经提高为2,635亿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630亿元),%,%。其中除部分行业,如音乐与表演艺术产业、电影业,因2003年上半年SARS疫情受到影响外,其余行业皆呈现增长态势;在设计产业发展,除产值增加外,在国际各项竞赛中也有优异表现,尤其2004年在日本G-Mark获奖数已超越日、韩等国,并有作品获得美国的IDEA大奖;在第三届国际创意设计大赛中,也分别囊括金、银大奖。
     媒体产业成为台湾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火车头。台湾的媒体产业包括电影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出版产业、音乐产业、数字休闲娱乐产业,它在台湾整体文化创意产业中已发展出显著的规模。依据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估算,2003年台湾媒体产业及其周边广告产业的总产值,约占文化创意产业的二分之一,足见媒体产业实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与推动计划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小组”负责统筹研拟文化创意产业年度及中、长期发展策略。“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小组”上设“行政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评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目标及策略;评议各相关机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措施;提供重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料的搜集、研究及咨询服务;评议其它有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事项。“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小组”下设推动办公室负责实际执行。
      目前台湾主要从5大方向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整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机制;设置文化创意产业资源中心;发展艺术产业;发展重点媒体文化产业;台湾设计产业起飞。
   
  与2003年相比,2004年的执行计划共计28项,较2003年少了一项“整合媒体产业信息资源”(原属于“发展重点媒体文化产业”之子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