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二○一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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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
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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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
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区域市场竞争的风险
农产品种植及初加工行业是一个发展成熟且充分竞争的行业,虽然本公司具有一定
的区域优势、技术优势和客户优势,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本公司生产规模仍偏小,
在产品销售环节无定价权优势,并且市场也存在不断变化的情况,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
若本公司无法在规模、技术、市场等方面继续保持发展势头,本公司的业务将可能受到
冲击,因此本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公司治理的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和《关
联交易制度》等治理制度,但由于相关治理机制建立时间较短,本公司短期内仍可能存
在治理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曾存在对本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占用资
金已全部归还,公司亦通过了公司章程等对资金占用等情形进行了规范,但未来公司的
规范运作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批发、零
售的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农产
品初加工免征所得税,若未来国家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发生变化,公司税负将增加,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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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四、政策风险
公司从事的农业产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倡导的农业发
展向集约化、规模化,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的方向,除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减免外,还享受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作物价格补贴、种植补贴、小农水补贴、植保补
贴等,但未来如果政策调整,补贴减少或取消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1-3 月净利润分别为 万元、
万元和- 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万元、 万元和
-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公司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大,主要为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废旧地
膜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的比重相对较
高,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影响。
2014 年 4 月 5 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 2014
年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 19800 元。实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后,取消临时收储政策,生
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棉花。如果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国家将两者之间的差价补给农
民,如果高于目标价格,则不发放补贴。2011 年至 2013 年度,标准皮棉临时收储价格
分别为 19800 元/吨、20400 元/吨、20400 元/吨,2014 年取消临时收储政策,改为棉花
直补,收购价如低于目标价格 19800 元/吨,差额进行补贴。短期看,收储方式及价格
的变化会对公司棉花销售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从长远看,实施目标价格补贴,无论
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如何变动,都可以确保种植户在补偿生产成本基础上获得一定收
益,同时,原有的棉花良种补贴依然执行。
国家棉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