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一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9分,2005的分值为7分。
主要题型为客观题,2004年的计算题来自本章。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单选题
2题2分
2题2分
2题2分
多选题
2题4分
3题6分
2题4分
判断题
1题1分
2题2分
1题1分
计算题
1题3分
合计
5题7分
8题13分
5题7分
2005年辅导教材的主要变化
调整了对"房产原值"的解释(P382)
删掉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删掉了"车船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
删掉了"契税纳税申报及缴纳"
删掉了"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新增了"车辆购置税"(P401-405)
删掉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删掉了"土地增值税减免税规定、征收管理"
第一节房产税
(P380)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例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征收房产税的地区是( )。
【答疑编号11100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具体规定
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集体单位、个人为纳税人;
产权未确定或者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例如:A有一房屋,将房屋典当B,A为出典人,B为承典人,承典人交房产税。
【例题1】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5年)
,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该集体单位为纳税人
,该个人为纳税人
,出典人为纳税人
【答疑编号11100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例题2】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规定的是( )。
【答疑编号11100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特殊规定(2005年新增)
外籍人员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拥有房产的,应按照《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房产税,不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
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独立于房产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重点)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为计税依据。%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按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征。
【2005年新增】房产原值应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者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照明设备、各种管线、电梯等)。
【特殊规定】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对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屋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例题1】应纳房产税的一幢房产原值500000元,%,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元。(2003年)
【答疑编号11100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50×(1-25%)×%
【例题2】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1999年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1999年度应纳房产税( )。
【答疑编号11100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 50×12%=6
% 2500×70%×(1-20%)×%=
合计:
【例题3】农民王某于1998年将其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