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教考〔2014〕5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科学、规范地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考考务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2日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务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全、科学、规范地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按本细则执行。
第一部分高考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全省高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高考的组织工作。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设立考区,各考区均应成立高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的高考组织工作。高考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招委会有关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新闻宣传办公室、卫生防疫办公室、安全保卫办公室和后勤保障办公室,由各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负责各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负责高考工作的实施。
各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及考点应逐级与上级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和考试管理等工作责任。
考务办公室由各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招考中心等,以下统称为
“招办”)的同志组成,负责根据上级高考工作要求和本细则组织实施本考区高考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巡查、监督本考区试卷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和考试组织等情况。
新闻宣传办公室由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的同志组成,负责高考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把关。
卫生防疫办公室由各级卫生、药监、教育等部门的同志组成,负责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医疗救护和卫生保障等工作。
安全保卫办公室由各级公安、无线电管理、教育等部门的同志组成,负责高考试卷接送、试卷保管保密、考场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
后勤保障办公室由各级招办、电力、网络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同志组成,负责高考电力、网络保障及有关后勤工作,包括安排考生和工作人员的食宿及物资供应等。
如本县(市、区)只设有一个考点,高考工作领导小组与考点工作机构有关人员可相互兼任。
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后,应将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机构、联系电话报上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高考期间,各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表也应报上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高考前,各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根据《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教考标〔2012〕6号,以
下简称《标准化考点管理办法》)对本考区的网上巡查系统进行联调联测,确保系统正常运转;负责对本考区各考点考试工作人员等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从接收高考试卷起至考生答题卡(含答卷,下同)送至省高考评卷点止,各市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向省高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当天的试卷、答题卡保密和考试实施情况。
高考期间,各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要求,建立情况上报制度,通过高考网络通讯指挥系统和电话,向上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和安全保密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按《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苏招委〔2010〕6号)(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的要求,立即向上级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二部分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组建考生档案
一、报名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3〕38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由市、县(市、区)招办编排考生号和准考证号。
(一)编排考生号
、县(市、区)招办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编排考生号。
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考生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加试、特殊类型招生、获取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在参加高考时使用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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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4位为省代码(江苏省代码为32);第5—8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9—10位为报考选测科目组代码(45—物理、化学,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