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增值税疑难问题解析
主讲人:樊秀园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改革的特点
新增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一是矿产品由13%提高到17%;
二是提高增值税起征点,5000元/月
一是降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修整
抵扣链;二是降低并统一小规模纳税
人的征收率
一是延长申报期限,每月10日推迟到15
日;二是延长进项发票认证期限,由90
天延长到180天(连续180天)
一个扩大
两个上升
两个降低
两个延长
区别增值税纳税人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问题:某企业在南昌市解放路设立一集团公司,在经济开发区设立一子公司甲(将部分产品进行简单的安装等工序),广场南路设一销售子公司乙。为了便于占领市场份额,销售公司在全省各地市设立分公司共11个,南昌销售公司除对各分公司进行管理外,也负责南昌地区的销售,财务由南昌销售分公司统一核算,各地市分公司实行报帐制。
问:该企业有多少个增值税纳税人?(属地)有多少个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三个、集团、甲和乙)
增值税汇总纳税的文件规定,如何办理?
转售原材料的增值税处理
企业有时由于规格型号不对应或者压缩库存的需要,也会直接对外出售。问题:
1、转售原材料要不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要
2、转售的原材料如果属于低税率货物,而用于生产的货物不属于低税率,转售原材料应该选择何种增值税税率?(从高适用税率)
如购进面粉生产挂面;购进鲜奶生产奶制品?
3、如果转售的原材料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是否要核定征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六条)增值税条例有一条规定低于成本价
转售原材料的增值税处理
例:某食品厂出于生产需要购入面粉1000 袋,不含税购买价为每袋50 元。由于生产情况不理想,面粉挤压严重,临近保质期,决定将其中的300 袋对外转售,不含税单价为40 元每袋,相关的会计处理为:
(1)购买原材料面粉时
借:原材料——面粉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0
贷:银行存款 56500
(2)出售面粉时
借: 银行存款 1356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60 (按低于成本价)
(3)结转面粉销售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5000
贷:原材料 15000
转售原材料的增值税处理
思考:1、税务机关是否会认为面粉售价明显偏低?(属于有正当理由)
2、出售面粉造成的损失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批再税前扣除?(不需要审批)
由此引出的一些案例分析
一个真实的补税案例
江苏省某纸业有限公司,系港澳台商法人独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造纸、纸制品加工及销售,现有员工500人。2006年度账面实现销售收入155,926,,实现应缴增值税3,930,,已经全部缴清。
该公司2006年5月份外购原材料(碳黑)587吨,实际采购成本2,634,,取得的专用发票上列明进项税447,;当月该公司将该批原材料以2,332,,并在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728,
贷:其他业务收入 2,33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6,
一个真实的补税案例
案件处理(也少交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该公司2006年5月份向其关联单位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587吨,实际采购成本2,634,,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计其他业务收入2,898,,已计入其他业务收入2,332,,少计其他业务收入566,,少计提销项税额96,,应予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的上述偷税行为处以罚款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上述应补缴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到滞纳税款入库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处理
你到商场买过购货券吗?你想过商场是如何账务处理的吗?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这样处理正确吗?(还要交增值税)
增值税条例中关于预收帐款方式下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19发生时间的规定38(实施条例)先开发票的交增值税
思考: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确认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