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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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管理是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医疗服务及其相关领域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
主要管理内容
1、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和服务质量的管理;
2、对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准入及执业的管理;
3、对各项医疗技术准入及执行的管理;
4、对采供血机构、人员、技术的管理;
5、血液安全管理。
医政管理的对象
直接对象是为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采供血机构)。
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及其职业活动。
医疗管理的任务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医政管理的主要职能
1、参与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2、参与拟定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并指导、组织实施;
3、负责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技术准入、审批和管理工作,并组织指导实施;
7、协助重大人员伤亡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8、负责其他相关医疗政务的综合管理(征兵、招生体检等)。
医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卫生部医政司——卫生厅医政处——市(州、地)卫生局医政科——县(市、区)医政股(业务股)
医政管理的性质
医政管理工作的实质就是医疗卫生工作的政务管理。换言之,就是政府医疗卫生政务工作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强制性、社会公益性、职业人道性、时效性等基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