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建教育学院2008级新生《学生手册》学习测评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方式:开卷
班级: 姓名学号
一、填空题(共45分)
1、《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概括的八句话;
; ; ; ; ; ;
; 是当代大学生的行动指南。
2、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教务科研处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3、课程考核分为考核与考核。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一般占)和期末测验成绩(一般占)相结合综合评定。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训)、、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和等情况综合评定。
4、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给予补考。补考成绩及格一律记为“”。补考不及格者,可以在毕业前给一次机会。
5、学生缺课达到某门课程总学时的时或完成作业不足时,其平时考核为不合格,平时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课终考核,不能参加课终考核的学生,应当按所在系安排该门课程。
6、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批,两天以上由系主任审批, 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后送教务科研处审批。学生请事假累计超过周的,各系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请假由学生本人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手续,如因突发事故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返校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逾期未办理补假手续的按旷课论处。
7、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年。
8、经补考不及格(含作弊挂科)课程累计达两门的学生,给予;不及格课程累计达门或者经补考不及格(含作弊挂科)课程累计达门的,给予留(降)级。
9、已达留(降)级条件的学生,如, 或受到记过及以下处分后取得系级及以上奖励,可申请跟原班试读一学期。
10、跟班试读期间若课程考核全部及格,则回原班就读;若课程达到门不及格或存在补考不及格课程,则予以留(降)级;若尚有门课程不及格,则最后提供一学期跟班试读机会,在此期间,仍有门课程不及格,则予以留(降)级,若有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则予以退学。跟班试读期间受处分者,予以留(降)级。
11、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一) ;(二) ;(三) ;(四) ;(五) 。
12、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给予以下处理:(一)虽未动手打人,但用言词侮辱或以其它方式触及他人,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处分;(二)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上处分;(三)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未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打架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上处分;(四)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伤害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伤害的,给予以上处分;(五)在调查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故意提供伪证,妨碍调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________以上处分;(六)因打架斗殴致人人身伤害者,除受到相应的处分外,应向受害者。
13、学生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的有关规定,扰乱学生宿舍管理秩序的,给予下列处分:(一)未经批准,随意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以上处分;(二)擅自出租床位的,给予以上处分;(三)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上处分;留宿异性者,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