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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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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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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县县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县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直单位)。
本办法所称县直机关是指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含下乡)(下同)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县县直单位常驻地指**县中心城区,范围包括:狮城镇(中兴社区、桥南社区、长安社区、东园社区、城西社区、兴福社区。
第四条县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见附件1),下乡应如实填写《工作人员下乡审批单》(见附件5),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县财政局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县辖区内下乡,城关、乡(镇)、村之间交通费按农村客运标准凭据报销。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县辖区外出差按照市财政局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2、3、4)。**县辖区内下乡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可按当地标准凭据报销。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
县财政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厅级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处级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该档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县辖区外出差按照市财政局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2、3、4)。
**县辖区内且常驻地以外下乡,伙食补助标准30元/天。同一天内下乡多个乡(镇)、村,按一天补助伙食。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没有向接待单位交纳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市辖区外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市辖区内(不包括本县辖区内)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本县辖区内不实行定额市内交通费,发生的交通费按农村客运标准凭据报销。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