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房空调及动力环境监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常采竞[2014]010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制
2014年7月
目录
正文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需知
第三章采购项目数量、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第六章开标、谈判、定标
第七章成交及合同签订、结算
附件
附件一:谈判申请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报价汇总表
附件三:设备报价明细表
附件四:产品及施工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五:开标一览表
附件六:分项报价表
附件七: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实施人员及常州市服务保障点人员名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房空调及动力环境监控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常采竞[2014]010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房空调及动力环境监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房空调及动力环境监控改造
项目编号:常采竞[2014]01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机房精密空调、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生产厂商的对本项目的原厂商三年免费质保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江苏境内或沪宁地区,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驻场实施和售后服务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四、时间安排等事项:
1、采购文件的获取:自2014年7月21日起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投标文件的接收:2014年7月29日下午2:30前,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4、开标:2014年7月29日下午2:30,谈判小组开始评标。
五、特别说明: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谈判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谈判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戎蕾
联系电话:0519-86800352
采购单位联系人:夏晓梅联系电话:0519-8199312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21日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项目情况: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楼机房面积约为220平方米,放置了67个机柜,主要包括配电区域、服务器及存储区域、网络区域、视频及通讯区域,目前机房内只配备一台艾默生PEX3090空调进行温湿度调节,不能满足大量设备运行的温湿度调节及制冷量冗余需求,另外一楼机房目前仅对基本的温湿度进行监控,未对机房空调、UPS等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也未安装机房门禁系统。
为保障机房内的网络和计算机等重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本次需采购1台机房空调、1套环境监测系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机房精密空调、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生产厂商的对本项目的原厂商三年免费质保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江苏境内或沪宁地区,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驻场实施和售后服务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投标人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招标人作出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
谈判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