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2009年第5期
总第47期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ofHubeiAdministration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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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陈春娥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海1:2571100)
[作者简介】陈春娥(1971一),女,海南定安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华东政法大学2007级高校法学
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刑法,诉讼法研究.
【摘要】
上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诸多方面存在问题,因此需要完善我国被害人诉讼
权利的保护机制.
[关键词】诉讼权利;法律问题;保护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155(2009)05—0020—03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
国刑事诉讼制度是在职权主义和国家公诉制度的
基础上发展变革的,人们过多关注或保护被告人的
利益,,在公
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并未得到充分的伸张,
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法庭审判时被害人只能以
证人的身份出现,刑事被害人的地位尴尬.
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此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承认刑事被害人是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扩大了被
,也并未多大改变刑事被害
人的权利,被害人利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形还
是屡见不鲜,如最能保护被害人利益的起诉权和上
诉权仍旧被检察院所代替,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
在一段较长时间内仍旧是热门的话题.
一
,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特征
被害人的合法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后会产生强
烈的追诉愿望,这种愿望是通过国家追诉和自己直
人属于当事人的范畴,确定其具有独立的法律地
收稿日期:2009~06—14
位,因此就应有当事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在这些
同于起诉权,在被害人提请追诉得不到公诉机关认
可时,被害人应该可以提起自诉,这时司法公正就
具有无限的重要意义.
修改后的刑诉法对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做
了大量的修改,增加了大量的被害人诉讼权利,应
该说是一种进步,也说明立法机关对被害人诉讼权
,被害
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
的权利;报案,控告和陈述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
利;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附带民事诉讼的
处分权利和上诉权利;复议权,申诉权和特定条件
下的起诉权;出席法庭审判,参与质证,辩论的权
利;申请检察机关抗诉的权利;对生效裁判申诉的
权利;诉讼过程的知悉权.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增加了大量被害人
的诉讼权利,但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这也符合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诉讼效益的规定.
如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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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的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