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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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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职业教育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职业技术教育论文
职业教育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廖艳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加强职业教育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关键突破点。我国现有的法学职业教育存在着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对职业教育功能认识模糊、职业教育培养机制单一、职业教育教学手段固化、职业教育课程设置混乱以及职业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等五个方面。为了提升法律人才的职业能力,我们必须认清法学职业教育的功能、创新培养机制、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以及完善师资队伍建设。
关键词 :法学职业教育;卓越法律人才;法治;职业能力
DOI:-1296/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7—0048—03
收稿日期:2015—01—28
作者简介:廖艳(1977—),女,湖南隆回人。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法社会学。
一、职业教育: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突破口
国内对于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一直存在着分歧,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和论争,现今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即法学教育是人文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统一体。法学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所有文科教育的通性,它和心理学、政治学或社会学教育一样,是专业素养、思想道德素养、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教育的统一体。在法学教育中,法科学生既需要健全自己的体魄,提升个人的道德和文化修养,也必须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法学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也就是说,法学教育既要把法科学生培养成为一个“社会人”,也必须将法科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准法律人”。
遗憾的是,法学教育中忽视职业教育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当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观念的原因,有体制的原因,也有师资或财力等方面的原因,学制的束缚就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人生经验单薄的高中毕业生在短短的四年之内难以完***文教育、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目标,尤其难以完成需要大量训练的职业教育的目标。事实上,大部分发达国家在法学职业教育方面有着充裕的时间安排。比如:澳大利亚的法科学生通过六年的学****可同时获得法律和其他专业的双学位;德国的法科学生在经过至少四年以上的理论学****通过国家考试以后,必须接受至少两年以上的法律实务训练;美国法学教育是本科后教育,即法科学生必须首先拥有一个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的学位。学制束缚下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职业教育严重缺位,使其无法适应法律实务需求,常常满腹经纶,却百无一用,低质量的法律人才充斥着劳动力市场。
正因如此,法学学者开始疾呼:“在恢复高等教育近四十年的今天,如果我们还不强调法学教育的职业属性,将会贻误法学教育,也会危及法治建设”;[1]“法学首先是一种职业知识所构成的体系,其次才是一种社会科学的一分子……法学教育是职业型的教育,而不是通识型的教育……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是一种法科职业能力的教育,而不是把法学当作通识来教育。它是一种注重职业方法与能力的教育,而不是注重法律知识的教育。”[2]总之,职业化的法律教育是世界各国法律教育的既成模式,也是中国法律教育的改革方向,[3]更是中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突破口。
二、我国法学职业教育既有的困境
从目前法学职业教育的现状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