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共青团丰都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电子公文
电子公文专用章
核收:
关于转发《丰都县共青团微信集群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团组织:
现将《丰都县共青团微信集群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请于3月17日前,按要求报送相关情况(附件2、群二维码)。
联系电话:70726286;电子邮箱:fdxtw@
教育团工委
2014年3月7日
丰都县共青团微信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相关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微信用户已超过6亿。微信已成为青年沟通、交流、联络和聚集的新方式。共青团应该抓住青年群体的新变化、新特点,充分运用微信作为共青团新的组织建设和工作载体。2013年11月起,团中央在部分省市进行微信工作试点,重庆作为试点省份之一,拟开展微信集群建设工作。借助微信建立“手掌中的共青团”,开设微信公共号,实现共青团工作的扁平化、去行政化,增强团组织工作信号的有效传导和工作力量的有效调度;借助微信建设“指尖上的团支部”,层层建立微信群,直接联系青年,实现联系青年的量化和服务青年的有效性,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对青年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使广大青年在关键时候对共青团组织“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
二、工作内容
(一)大力推行“丰都团县委”微信公共号。各镇乡(街道)团(工)委,教育团工委,各系统团委,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的全体团干部、团员青年积极开设微信,大力宣传并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关注“丰都团县委”微信公共号,扩大微信覆盖面,提高青年关注度,切实形成运用新媒体引导青年的强大合力。
(二)开创丰都县共青团团干部微信群工作体系。本着向下覆盖一级的原则,建立团县委与各镇乡(街道)团(工)委,教育团工委,各系统团委,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各镇乡(街道)团(工)委与村团组织、直属团组织、专业合作社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微信群,形成丰都县共青团团干部层级化微信群工作体系,构筑覆盖基层的新媒体工作网络。
(三)建立“指尖上的团支部”。由村团组织、乡镇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建立微信群,将团干部、团员青年纳入微信群,直接面向青年开展工作,微信群建设情况将作为检验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和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回头看”工作成效的标准,实现对青年的全口径覆盖。
三、推进步骤
(一)全面覆盖建设阶段(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25日)
,层层建群。各级团组织按照向下覆盖、层层管理的原则,确保层层有建群、级级有活力,不断建立充实微信群,扩大覆盖面。团县委微信群成员包括:团县委负责人及镇乡街团委,教育团工委,各系统团委,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镇乡街团委微信群成员包括:乡镇团委主要负责人及直属团组织、村团组织负责人。乡镇团委以下群成员包括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及其覆盖团员青年、村团组织负责人及其覆盖团员青年。
,统一行动。全县各镇乡(街道)团(工)委,教育团工委,各系统团委,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于2014年1月25日前完成建立微信群任务,广泛吸纳青年团员。建议新建微信群以“青农+区县+乡镇”格式统一更名,例如:团县委建立的微信群“青农丰都”。原已建立微信群的团组织,建议按照要求,统一修改群名,充实微信群成员。同时,采用统一标识格式,微信群的二维码统一设置团徽标识,微信群内所有成员关注“重庆共青团—青年近卫军”和“丰都团县委”微信公共平台,以及及时加入团县委微信群“青农丰都”。
(二)总结检验推广阶段(2014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大团委”建设“回头看”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尺,微信群检验乡镇直属团组织的存在性与活跃度。通过微信体系建设,及时更新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台账统计系统数据。
(街道)团(工)委,教育团工委,各系统团委,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的微信公共号或微信群使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2014年2月20日前,以各镇乡(街道)团(工)委,教育团工委,各系统团委,重点联系团组织为单位统一上报微信群建设情况,对典型做法或工作模式进行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丰都县共青团微信集群建设工作是当前主要工作之一,全县各镇乡(街道)团(工)委团,教育团工委,各系统团委,重点联系团组织组织要高度重视,扎实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专人负责,普遍建群。各镇乡(街道)团(工)委,教育团工委,各系统团委,重点联系团组织由团组织负责人负责建立微信群,确保专人负责、层层督促,普遍建立微信群。
(三)严格督查,以查促建。丰都县共青团微信集群建设工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团县委将进一步严格工作督查,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