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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地板面层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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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3 实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室内装饰实木地板工程;不适用于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02)
(6)《实木地板块》(GB/T —6)
术语
建筑地面
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面层
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本工艺标准指实木地板面层。
基层
面层下的构造层,一般为水泥砂浆和混凝土地面。
基本规定
所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2002)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实木地板应有中文商品检验合格证。
实木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毛地板所采用木材、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 2002)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按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准使用。
实木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毛地板的防腐、防蛀、防潮处理,其处理剂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
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实木面层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实木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干燥、不起砂。
室内地面工程的实木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面层的施工。
实木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实木地板下填充的轻质隔声材料一定要进行干燥。
实木地板面层镶边时如设计无要求,应用同类材料镶边。
木地板的面层验收,应在竣工后三天内验收。
建筑地面面层工程应按每一层次或每一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作为检验批,不足三层按三层计。每一检验批应以各类面层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实木地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规范规定要求。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影响使用,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时,应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进行处理。
施工准备
技术准备
(1) 进行图纸审核,核对设备安装与装修之间有无矛盾;图纸说明是否齐全、明确;设计图表之间的规格、材质、标高等,是否有“错、漏、碰、缺”。
(2) 实木地板的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在铺设前,应得到业主对地板质量、数量、品种、花色、型号、含水率、颜色、油漆、尺寸偏差、加工精度、甲醛含量等验收认可。
(3) 实木地板地板施工前,要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铺设面积较大时,应编制施工方案,确定铺设方法、工艺步骤、基层材料、质量要求、工期、验收规范等,并在铺设前应得到设计和业主认可,施工应严格执行。.
(4) 实木地板大面积铺设前,应作样板间,经验收合格后,再大面积铺设。
材料及质量要求
(1) 木地板敷设所需要的木搁栅(也称木楞)、垫木、沿缘木(也称压檐木)、剪刀撑及毛地板:采用红白松,经烘干、防腐处理后使用,木龙骨、毛地板不得有扭曲变形,规格尺寸按设计要求加工。木搁栅、垫木、沿缘木、。
木搁栅、垫木、沿缘木、
名称
宽(mm)
厚(mm)
垫木
空铺式
100
50
(压檐木)
实铺式
平面尺寸120×120
20
剪刀撑
50
50
木搁栅
(或木楞)
空铺式
根据设计或计算决定
同左
实铺式
梯形断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