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水库工程水工建筑物的防洪标准
水工建筑物等级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山区、丘陵区
平原区、滨海区
设计
校核
设计
校核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及其他水工建筑物
土坝、
堆石坝
1
1000~500
5000~2000
可能最大洪水(PMF)或
10000~500
300~100
2000~1000
2
500~100
2000~1000
5000~2000
100~50
1000~300
3
100~50
1000~500
2000~1000
50~20
300~100
4
50~30
500~200
1000~300
20~10
100~50
5
30~20
200~100
300~200
10
50~20
注:
当山区、丘陵区的水库枢纽工程挡水建筑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上下游水头小于10m时,其防洪标准可按平原区,滨海区栏的规定确定;当平原区、滨海区的水库枢纽工程挡水建筑物高度高于15m,上下游水头差大于10m时,其防洪标准可按山区、丘陵区栏的规定确定。
  (二)灌溉和治涝工程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
水建筑物级别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1
100~50
2
50~30
3
30~20
4
20~10
5
10
注:
灌溉和治涝工程主要建筑物的校核防洪标准,可视具体情况和需要研究确定。
(三)潮汐河口挡潮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
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4、5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100
100~50
50~20
20~10
注:
潮汐河口挡潮枢纽工程的安全主要是防潮水,为统一起见,本标准将防洪标准统称为防洪标准。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等别和级别(GB50201-94)
工
程
等
别
水库
防洪
治涝
灌溉
供水
水电站
工程规模
总库容(108m3)
城镇及工矿企业的重要性
保护农田
(万亩)
治涝面积(万亩)
灌溉面积
(万亩)
城镇及工矿企业的重要性
装机容量
(104KW)
Ⅰ
大(1)型
>10
特别
重要
>500
>200
>150
特别
重要
>120
Ⅱ
大(2)型
10~
重要
500~100
200~60
150~50
重要
120~30
Ⅲ
中   型
~
中等
100~30
60~15
50~5
中等
30~5
Ⅳ
小(1)型
~
一般
30~5
15~3
5~
一般
5~1
Ⅴ
小(2)型
~
  
<5
<3
<
  
<1
注:
本部分引用文件资料时,仍沿用原文件以“亩”为土地面积的计量单位,亩与公顷(hm2)的换算为:15亩=1hm2
城市和乡村防护区的等级和防洪标准(GB50201-94)
(一)城市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等级
重要性
非农业人口
(万人)
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
Ⅰ
特别重要的城市
>150
>200
Ⅱ
重要的城市
150~50
200~100
Ⅲ
中等城市
50~20
100~50
Ⅳ
一般城市
<20
50~20
(二)乡村防护区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等级
防护区人口
(万人)
防护区耕地
面积(万亩)
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
Ⅰ
>150
>300
100~50
Ⅱ
150~50
300~100
50~30
Ⅲ
50~20
100~30
30~20
Ⅳ
<20
<30
20~10
 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
总则
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关于制定防御洪水方案的规定,特提出防洪预案编制要点。
       防洪预案即防御江河洪水灾害、山地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冰凌洪水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防洪预案编制依据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条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指导纲要》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和政策。
       流域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
       上级和同级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