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市政府有关部门.doc

格式:doc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市政府有关部门.doc

上传人:xwhan104 2015/4/2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市政府有关部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宿州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已经2009年1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宿州市某投资担保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宿州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主管部门是宿州市人民政府。公司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住所:宿州市淮河路博文大厦3楼。
第二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宿州市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担保服务,股权投资、资本运作及与融资有关的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致力于为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提供服务,不以自身盈利为目的,担保业务实行保本经营;投资和其他业务利润弥补运营支出。
第八条公司牵头组建全市担保行业协会,构建全市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体系,促进我市担保行业发展。
第三章市政府与公司的关系
第九条市政府对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行使所有者权利;公司对市政府担负资产保本保值责任。
第十条市政府依法对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使以下出资者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
(二)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公司董事会中指定公司董事长;
(三)委派或更换公司投资担保决策委员会成员;
(四)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监事会成员;
(五)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六)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的报告;
(八)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审批公司的资产转让和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
(九)审批公司章程;
(十)公司董事会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政府可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行使部分出资者职权。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一节董事会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为7~9人,其中职工代表2~3人。
除职工代表董事外,其余董事会成员由市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国资委、金融办、市建投公司负责人组成,由市政府按照董事会任期委派或更换。
第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
(二)决定或授权决定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
(三)经决策委员会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高级职员;
(四)研究总经理提请研究的其他事项;
(五)研究决策委员会提请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市政府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十三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三)签署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参股等重要文件;
(四)处理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五)董事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董事会必须在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时方可举行,否则通过的决议无效。但经缺席的董事审阅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