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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体检考生注意事项.doc

上传人:840122949 2017/12/15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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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入围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考生请于体检当天上午7点30分前到达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一楼大厅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入围体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行体检资格审查。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前一天,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要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
五、近视患者需要戴框架眼镜前往,不能佩戴隐形眼镜。
六、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女性受检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进行X光检查,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扣、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进行B超检查时,需憋尿。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体检结束3天后,考生可致电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查询体检结果。查询电话0898-66791273。
十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三、需要进一步检查、复检的人员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时间、地点,统一进行。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复检结果一律无效。
十四、请自觉遵守体检纪律和体检安排,必须经体检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