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堆置场除臭设备及安装采购
招标编号:2013XSZFCG097G
招
标
文
件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三年六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堆置场除臭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3XSZFCG097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堆置场除臭设备及安装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①投标主体单位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环保设备的制造或销售;②投标主体单位2009年以来在国内至少有二个及以上植物液洗涤喷淋塔应用于环卫或市政行业的成功案例,投标时需提供成功案例的证明文件;③具有环保工程专项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专项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主体必须为具有环保工程专项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不接受无资质单位与有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zbtb 或/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25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6日14时4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13年6月26日14时4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中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4、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史喜乐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2013XSZFCG097G
项目名称: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堆置场除臭设备及安装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邮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URL:/zbtb或http:// /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试运行9个月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
5
采购人: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逾期者视作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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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
联系人:史喜乐联系电话:0574-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6日14时4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3年6月26日14时40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
9
投标书价格标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