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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采编人员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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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采编人员培训.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闻采编人员培训班讲稿
2008年9月23日
内容提要
新闻采编人员的涵义
报纸从业人员的任职条件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新闻采编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一、新闻采编人员的涵义
新闻: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的消息。泛指社会上发生的事情。
采:收集、摘取。
编:按一定的次序或条理来组织或排列。编辑:把资料或现成的作品加以适当的整理加工做成书报。
新闻采编人员:指把社会上发生的事情收集起来或把现成的资料、作品进行整理加工做成书报的人员。在报业界,属于报纸出版从业人员。
二、报纸出版从业人员的任职条件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56条规定:
报纸出版从业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职业资格条件。
二、报纸出版从业人员的任职条件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新闻机构中发给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三) 在新闻机构①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连续聘用时间已达一年以上的②非编制内人员。
二、报纸出版从业人员的任职条件
不能领取新闻记者证的人员
(一)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采编新闻稿件的其他人员;
(三)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宪法》
基本法---《民法》《刑法》《诉讼法》
具体法律---《著作权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国家保密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
法规--- 《出版管理条例》
规章---《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报纸期刊年度核验
办法》《〈报纸质量管理标准〉实施细则》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1、《宪法》(《报纸出版工作法律法规选编》P3-5)
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民法通则》(《报纸出版工作法律法规选编》P6-7)
公民、法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不受侵犯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
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报纸出版工作法律法规选编》 P10 )
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应当根据:
①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②行为人行为违法
③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④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