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亚市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0号)和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通知》(建城[2006]116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通知》(财综[2006]14号)以及海南省九厅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交公运[2006]23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现状,现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平安交通、和谐三亚、实现三亚又快又好发展这一主题,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负担和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正确处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的行为从根本上得到纠正,经营权有偿出让行为得以制止,出租汽车司机负担明显减轻;“黑车”等非法营运现象基本遏制,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企业经营行为得以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基本稳定,没有群体性事件发生;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决定组成三亚市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三亚市出租汽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市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市出租汽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郑佩琪(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可(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德(市交通局局长)
        岳  进(市财政局局长)
        王少山(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王忠江(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林  涛(市发展与改革局副局长)
        朱智川(市统计局局长)
张羽飞(市交通局副局长)
        薄克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赵成理(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黎达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尤才(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  平(市法制办主任)
联络员:胡开军(市交通局交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德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负责组织协调、上传下达、信息收集和统计上报等工作。联系电话:88667860,传真:88667860。
三、工作重点和采取的措施
(一)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行为,暂停许可新增运力,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