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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教育局(通知).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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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教育局(通知).doc.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兴隆县教育局(通知)
兴教通〔2015〕18号


兴隆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试行)的通知
各学区、中学、一小、三小:
现将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基一【2014】10号),以下简称《管理标准》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管理标准》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精细管理、科学管理的现实需要。
二、认真组织学****各相关学校要抓紧时间组织校长、主任和全体教师认真学****管理标准》和《兴隆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良好行为****惯养成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更新学校管理理念,明确学校管理职责,落实各项管理任务和管理要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进程,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各校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教育股,以便逐级上报。
四、教育局自四月开始将结合学校精细化管理等相关工作一并进行检查,市教育局本学年也将进行专项评估,望各校提起高度重视。
2015年3月18日

兴隆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
(共印2份)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标准。
学校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质量。学校管理标准既应考虑办学条件的改善,更要强调学校内涵的提升。本标准针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也是对学校和校长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推动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一、基本理念
(一)育人为本全面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将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教好每一个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安全和谐充满活力
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以生活技能和自护、自救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和健康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
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民众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内容(见附件)
三、实施要求
(一)本标准是对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鉴于全国各地区的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促进当地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本标准对学校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本标准作为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
(三)学校要将本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树立先进的学校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校长和教师要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本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基本内容
管理
职责
管理任务
管理要求
一、平等对待每位学生
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