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我国设立危险驾驶罪探究.doc

格式:doc   大小:62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我国设立危险驾驶罪探究.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8/7/31 文件大小:6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我国设立危险驾驶罪探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我国设立危险驾驶罪探究
摘要众所周知,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因现行的法律对危险驾驶的规定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因此,对危险驾驶的内涵和相关制度构建有必要再做进一步的研究,并在我国已经设置危险驾驶罪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设想,希望对我国设立的危险驾驶罪提供一点有价值的参考,以有利于刑法保护机能的实现、有利于体现司法公正,并能够唤醒人们保护生命、重视法律的意识。
关键词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立法构想
简介:魏文波,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
:D924 :A :1009-0592(2011)12-284-02

一、危险驾驶定义及其国外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考察
(一)危险驾驶的定义
危险驾驶,具体是指以危险状态或者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辆,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从危险驾驶的定义上看,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危险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如行为人醉酒、服用毒品、麻醉剂、疲劳驾驶等情形;第二,危险方式下驾驶机动车辆,如行为人超速行驶(飙车)、无证驾驶等。
(二)英美法系国家对危险驾驶罪的立法现状

在美国,危险驾驶是指“鲁莽、不计后果的驾驶机动车的精神状态。通常来说,危险驾驶比大意驾驶、不当驾驶、疏忽驾驶等交通违规的性质更为恶劣,通常被处以罚金、监禁,和/或暂扣或吊销驾驶执照。”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阿拉巴马州:“1975年阿拉巴马州法典,第32篇(机动车及交通)第32节-5A-190(危险驾驶):(a)无论是有意还是放任,无视他人的安全或者财产权利,以危险失察的方式驾驶机动车者,或者没有适当的关注或者谨慎并以足以对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利构成危险的速度或者方式驾驶机动车者,将被指控为危险驾驶;(b)被认定为危险驾驶者,若为初犯,将被处以90天以内5天以上监禁,或者500美元以下25美元以上罚金,或者并处罚金和监禁。若为再犯,将被处以6个月以内10天以上监禁,或者500美元以下50美元以上罚金,或者并处罚金和监禁,法庭还可以判令禁止其在本州内公共高速道路上6个月以内禁驾,并由公共安全局长在禁驾期间依第32节-5A-195的规定暂扣其驾驶执照。(c)本章内的危险驾驶或者违例驾驶指控较之受酒精或者毒品影响的驾驶为更轻指控。

英国于1991年的道路交通法重申了以往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将危险驾驶致人死亡者,将被剥夺驾驶执照,并将处以最高14年的监禁。并且,还增设了
“大意驾驶、轻率驾驶致死罪”,以及“无证驾车致死罪”。
(三)大陆法系国家对危险驾驶罪的立法现状

德国刑法第315条a危害铁路、水路和航空交通安全罪:(1)因下列行为危及他人身体、生命或贵重物品的,处5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刑。(2)犯第1款第1项之罪未遂的,亦应处罚。(3)犯第1款之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刑:(1)过失造成危险的,或(2)过失为上述行为且过失造成危险的。

日本刑法第208条之2危险驾驶致死伤罪:受酒精或者药物的影响,在难以正常驾驶的状态下,驾驶四轮以上的汽车,因而致人伤害的,处15年以下惩役;致人死亡的,处1年以上有期惩役。以难以控制的高速度行驶,或者不具有控制行驶的技能而驾驶四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