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房地产预告变更登记
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柳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预告变更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均须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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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证明;
;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除委托书外,其余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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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必要材料。
四、不动产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复核→核定→登簿→发证
五、不动产登记受理环节流程图:(咨询、领表、发号窗口为咨询发号台)
申请人咨询导办台填表领号
咨询领表办证资料齐全, 按叫号显示
申请人到场
受理窗口口
受理人员就有关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打印受理单
受理人员查验申请登记资料及当事人身份(受理环节结束)
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若需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证期限内。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注意事项:
,提交身份证,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澳居民提交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港、澳特别行政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为外国公民的,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其所在国护照;境外委托书或转让合同须公证或大使馆认证(须提供中文文本及中文名)。
,需提交其与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