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化殡葬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法制殡葬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处通过深入研究分析,理清当前制约我市殡葬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措施,着力营造法制殡葬的社会氛围,开创殡葬事业的新局面,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一、我市殡葬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殡葬事业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殡葬改革始于1956年,2000年全市己建成殡仪馆7个,遗体火化率一直保持100%,提前实现了浙江省政府“”期间下达的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据统计,全市累计火化遗体达50万余具,,木材约16万立方米,相当于保护了5万余亩森林资源,同时,有效地预防了各种有害病菌的传播,确保了公共环境卫生的安全。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各类用地显得尤为紧张,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日趋突出,影响了城市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影响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为此,2003年以宁波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我市将殡葬工作转移到深化葬法改革、实现“绿色殡葬”为主题的殡葬改革上来,提出了经营性公墓园林化、公益性墓地生态化和“三沿五区”无坟化的“三化”建设工作目标。慈溪、余姚率先在平原乡村进行了大规模坟墓拆迁,奉化抓住创建溪口国家级风景旅游区、东钱湖开发建设旅游度假区为契机,大规模开展了“三沿五区”坟墓整治。2003年宁海又率先进行“绿色殡葬”建设试点,在全县开展的“三沿五区”坟墓迁移(平毁)工作中,,退还土地2300余亩,建成生态墓地39处。宁海县“绿色殡葬”建设的成功做法,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充分肯定,被民政部列为全国家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示范样板。(二)墓葬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2006年5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墓葬专项整治的通知》,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墓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全市墓葬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几年来全市上下不懈努力,我市墓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三沿五区”坟墓得到了有效整治,,退还土(林)地约2万亩,治理率达95%以上。二是生态墓地和骨灰存放处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市累计新建改建生态墓地809个,建有墓位21万穴,己入葬13万穴,%;建成骨灰存放处99个,,,,入葬率为20%。三是公墓清理整顿和公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成效明显。对全市经营性公墓进行不同程度的升级改造,全市93个经营性公墓(墓园),经检查验审有74个为合格公墓(墓园),换发了《宁波市公墓经营许可证》,19个公墓(墓园)因检查验收不合格,取消了经营许可作封闭管理。对公益性墓地进行了生态化改造,全市228个公益性墓地,有72个经检查验审转为生态墓地,60个不符合要求取消了服务资格作封闭管理。此外,全市上下大力开展公墓园林化建设活动,在植树绿化节期间共投入资金2599万元,种植树木343万株,。(三)殡葬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修订完善了《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为全市各地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和管理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二是制定了《宁波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关于要求编制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建设规划的通知》、《关于殡葬执法监管机构不得从事开展有偿殡葬服务活动的通知》、《宁波市殡葬执法工作暂行规范》等政策性文件,还全面推行使用了《宁波市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公墓管理实施办法》、《公墓绿化建设标准》、《生态墓地建设标准》、《骨灰存放处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殡葬单位的经营服务行为。三是改革了市、县(市、区)殡葬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殡葬管理机构的执法监管职能。四是全市普遍建立起县(市)区、镇乡、街道和村三级殡葬管理体系,建立了遗体、骨灰跟踪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慈溪、镇海等还组建了民政、林业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合巡山护林、墓葬管理执法队,加强墓葬监督管理,查处乱葬滥埋行为。五是建立了死亡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了部门信息共享联网机制。二、我市殡葬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殡葬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但受旧的传统丧葬****俗的影响,当前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复杂的情况和问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一)。少数地区公墓经营者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擅自侵占土(林)地建办公墓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