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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购协议书.doc

上传人:相惜 2020/3/19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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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以租代购协议书甲方:岳阳市湘阴县岭北镇柳江村委会法定代表人:乙方:晋湘科美日化(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岳阳市湘阴县岭北镇柳江村12组法定代表人:刘中朝鉴于湘阴县岭北镇政府及乙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多次要求乙方引进其高科技化妆生产基地项目,乙方为响应地方政府号召,回馈家乡,也为了自身生产便利,同意将生产基地落址柳江村境内,为实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以租代购土地现状甲方提供湘阴县岭北镇柳江村(原出口包装厂、大泊湖沙田中学),土地使用面积共计平方米及该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包括:房屋、供变电设施、下水管道、地下水源等附着物及配套辅助设施给乙方使用。二、以租代购的形式考虑到目前甲方提供的土地及地上设施的权证不齐,无法实现乙方一次购买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以租用的形式代替购买。三、租赁期限及购买权实现的约定1、若甲方土地转让手续不能成就,乙方租用期限为50年,从2012年月日至2062年月日止。2、若甲方土地转让手续能成就,乙方实现购买权的期限为十年,从201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止。四、关于以租代购金的支付1、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购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依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前购买该物业的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全部款项,即为乙方已取得土地及地上所有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的全部权益。2、甲方同意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设备设施按人民币八十万元(800’000元)转让给乙方。包括:土地补偿金、地上建筑物、设备设施折价。3、乙方以租金形式支付上述约定费用,具体支付方式为年度付款。每年度支付三万元整。首期租金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后三日内支付。下期租金交纳时间为次年元月20日前,至租赁期满为止。4、如租期期内甲方土地具备转让条件,乙方确定购买该土地,乙方将在甲方协助递交转让土地过户资料和完成协助工作后,将以租代购金支付至60%(包括已经支付的租金),待土地完成过户后一个月内支付完约定的全部款项。5、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不能实现购买,乙方将继续支付租金至期满。6、如租赁期满甲方土地及房屋仍不具备转让条件,而乙方需要继续使用时,双方另行商定延长租赁期限。7、双方不得以情况变化或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或减少上述约定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