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 1 页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经2007年8月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投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进行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重大投资项目的管理还须符合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投资及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投资策划部。 第二章 投资计划制定 第五条 投资策划部每年依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公司业务增长和外部竞争的要求,拟订年度投资计划纲要。 第六条 年度投资计划纲要报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形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第七条 年度投资计划(草案)作为公司年度整体工作计划内容之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形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应包括投资方向、投资方式、投资额度和计划实施时间等内容。 第三章 投资项目的选择与分析 第 2 页第八条 投资项目的选择以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年度投资计划为依据,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九条 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 1、市场状况分析; 2、投资回报率; 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4、投资流动性; 5、投资占用时间; 6、投资管理方式; 7、税收优惠条件; 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 9、投资的预期成本; 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 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管理、人事、资金、技术、经营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必要的股权投资或风险投资可不在此列。 第十条 投资策划部依据所掌握的投资项目资料,及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报送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认为可行的,应尽快按程序提交公司领导或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给予明确答复,由投资策划部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四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权限,分别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项目(包括对外投资项目、内部大型投资项目),由投资策划部提出初步意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报送公司领导或有关会议,进行立项审定或论证。 第 3 页公司内部中小型及局部投资项目,由相关控股公司、分公司提出项目投资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经该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报公司投资策划部,由投资策划部按程序报送。 第十三条 公司领导或有关会议对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投资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 可指派专人或聘请专家对项目再次进行论证, 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 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经充分论证后,凡认为可行的投资项目,由公司领导签署予以立项。 第五章投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 投资策划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