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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上传人:相惜 2021/10/22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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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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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等
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信办:
近年来,针对从事网络直播业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传播***秽色情信息现象多发的问题,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查处、打击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目前,通过网络直播服务传播***秽色情和低俗信息问题得到了初步遏制,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能力有所加强,但仍有部分未经许可非法上线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传播有害信息,社会危害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为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清朗网络空间,现就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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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网络直播服务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ICP备案手续,涉及经营电信业务及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直播等业务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分别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得电信业务经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等许可,并于直播服务上线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属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以下简称“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履行ICP备案手续、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分发平台(以下简称“应用商店”)不得为未履行ICP备案手续、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以下简称“APP”)分发服务。
二、强化网络直播服务基础管理工作。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按照要求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向各地通信管理局报送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ICP、IP地址、域名等信息。
有关部门将建立违法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黑名单,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核验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的ICP、IP地址和域名信息,不得为信息不一致、黑名单中的网络直播服务网站、APP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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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商店不得为黑名单中的网络直播服务APP提供分发服务。
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按照要求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监看、审查制度和违法有害内容处置措施。
三、组织开展存量违规网络直播服务清理工作。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商店应立即进行全面清查,要求未提供ICP备案手续或者相关业务许可材料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在两个月内补充相关材料,两个月后仍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