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山东省2022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各市及成功石油管理局自学考试委员会、各专业主考院校:
现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那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广泛传播,谨慎贯彻专业专科毕业生学过“公共外语”,且考试成果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公共外语”,且考试成果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2级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成果者,可免考英语〔一〕;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3级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成果者,可免考英语〔二〕。
第十一条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根底”课程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计算机应用根底”并考试成果合格的,可免考“计算机应用根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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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根底”课程;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根底”课程;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第十二条 专业根底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报考其次专业专科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一样、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一样、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一样、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第十三条 按本细那么免考课程申请毕业者,须参与相应专业不少于4门自学考试专业根底课和专业课的考试及毕业环节考核,方能申请自学考试相应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各类高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学完且考试成果合格的课程,可以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专业,课程名称一样、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但必需参与不少于7门自学考试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 外省〔市、自治区〕籍的人员,按转考的有关规定转入我省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已经到达我省某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遵照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