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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提成商铺租赁合同.doc

上传人:liwenfei1314 2017/12/17 文件大小:1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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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提成商铺租赁合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湾·鄂尔多斯国际大厦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上海久元置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系该房屋的合法代管人,已取得该房屋产权人关于该房屋出租的授权委托。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承租面积为平方米(本合同计租面积以承租面积为准),本合同中涉及面积的条款如无特别说明皆以承租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_综合_、房屋类型为店铺、结构为_钢混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乙方确认: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本合同所涉租赁房屋已设定抵押之权利限制事实。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限为自甲乙双方约定之起租日起年月(含装修免租期)。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陆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下述保底月租金和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中金额高者:
4-2 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价如下:
自开业日起
租金单价(人民币元/㎡/天)
保底月租(人民币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平均租金


上表中月租总价=租金单价×计租面积×365天÷12个月(计租面积以承租面积为准)
4-3 该房屋的提成租金为乙方于该月营业额的%,并于本合同第年开始执行该提成方案。
4-4 “营业额”是指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未经扣除任何成本、费用及税款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1)利用该房屋出售各种货物的收入;(2)利用该房屋提供服务和咨询所收取的各种服务费、咨询费;(3)因使用该房屋而得到的各种非商业性收入;(4)因使用该房屋而于其它方面产生的收入,例如利用该房屋内任何电话、电器、电脑、传真或其它办公室设备而形成之任何交易的收入;(5)乙方或乙方的任何雇员、代理人、被许可人、被特许人、或任何与乙方相关的人利用该房屋从事交易的收入;及(6)其它与该房屋相关的收入。
4-5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以获知乙方之营业额供双方核对并计算上月(租金计算月)的提成租金,包括但不限于:
要求乙方每日向甲方提供所有与当日营业额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营业额记录、所有发票及报税单等;
在乙方自有之收银系统安装数据采取系统;
要求乙方安装并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收银系统,并要求乙方缴纳该专用收银系统的押金且遵守与该专用收银系统相关的条款和条件;
派出人员至乙方该房屋内担任收银工作,并由乙方承担该人员之费用。
4-6甲方提供乙方由业主方、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出具之相应发票。
4-7乙方支付保底租金的方式: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后用。
乙方应于该房屋在交付日交付乙方之前,向甲方预付该房屋首期的保底租金。其后各支付周期应付的保底月租金,应由乙方于该支付周期第一个工作日或之前向甲方提前付清。若起租日非日历月的第一天,或到期日非日历月的最后一天,则该起租日或到期日(视情况而定)所在的日历月那部分的租金应基于承租方在相关日历月中占有该场地的天数并根据上述4-2款规定的保底租金的日租金标准按比例计算。
4-8乙方支付提成租金的方式:在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应支付提成租金的期间内,如某个日历月的月提成租金高于上述4-2款规定的保底月租金,则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有关上个日历月的提成租金与月保底月租金差额部分之付款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付清该等差额部分。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