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分析——以滕头村为例
选题的背景、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土地承包户依法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通过转让、租赁、入股等形式进行处置,获得收益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重要的物权变动行为,它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地流转,对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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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经营没有统一规范的流转程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流转程序,流转多发生在农户与邻村的农户及亲戚之间,流转时签订合同的比例较少,大多数情况下是口头约定。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形式主要是土地的转包,并且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没有显著差别。(朱震宇(2009))
在一些调查的数据来看,在实施农村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会出现流转规模小,流转操作程序不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不健全、流转合同不完善,承让方没有后盾支援,少数流转土地改变用途等现象,给流转工作带来了不好的困难。(陆冬妹唐康元陈爱平文克莲(2010))在流转过程中则会出现多数农地流转无书面合同,流转的主题不明确,合同部规范,同时存在流转市场化程度低,耕作的规模流转难度大,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主开发资金匮乏。(甑靖(2010)
(二)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大,范围不广
随着我的提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加快,我们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从1984年的2%%。
据统计,广东、江苏、湖南、安徽4省的流转耕地占各自耕地的比例均较低,但不同省份流转规模又有差异,主要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土地流转规模要高于经济落后地区,广东省耕地流转比例比安徽高出近10个百分点。
其中广东、江苏、湖南、安徽等4省土地流转存在着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租赁等形式,土地流转形式趋于多样化,但是同时也看出4省的土地流转基本上是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的,如湖南省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的比例达到85%,其他省份的比例也在70%左右。但是,流转户占承包户的比例是很低的,最高的是广东省,%。这说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虽然形式多样,但是还是在一个较低层次的水平上,农村土地流转还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规模化。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着分户承包经营与产业化集约经营、征地的强势性与农户保护土地弱势性、流转的自发性与土地收益的不确定性等矛盾。(李瑞记2010)在农村土地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情况下,同时存在着农民恋土情深,不易流转,农村二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滞后,政策宣传贯彻不到位,制约了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缺乏相应的中介服务,少数领导干部执行政策存在偏差,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等相关问题。(乌志华2010)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约因素
1、法律和各种制度与机制的不健全
现阶段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国内的很多研究者有一些共识,首先是法律和各种制度的不健全,导致有些行为不能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文新(2009)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提出农村土地流转在立法层面政策不完善。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