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中不可抗力的索赔
万晓辉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武汉,430010)
【摘要】不可抗力是建设项目中业主和各参建方都不希望发生的会严重影响建设项目的不可控因素,积极、正确、完善的为不可抗力风险投保是发生不可抗力时挽回项目损失的重要前提条件,不可抗力发生时可依据合同条件获得相应赔偿。
【关键词】不可抗力;典型案例;索赔;流程
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是建设项目各参与方都不希望发生的影响项目进行的一种重大变量因素,但是建设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保障建设项目参建各方权益的必要条件。
FIDIC合同条件中,对不可抗力做了明确定义[1],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引起的(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和某些社会现象引起的(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封锁、禁运等)。
我国法律中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在第391 条规定[2],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雾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当事人将其作为双方认可的合同条款时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当合同双方约定符合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要件时,可认为其是对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补充,应当与不可抗力具有同等效力。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 此类不可抗力条款性质上与双方约定的免责条款极其相似,在其有效的前提下,仅发生免除合同责任的后果。
2、不可抗力条款在合同中的作用
不可抗力条款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索赔的主要依据。在工程建设中,总会存在不可预见又不能避免的风险,其中包括不可抗力。在订立合同时加入不可抗力条款,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就有充分的依据按照合同条款,通过索赔挽回经济损失[3]。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业主与承包商分担风险的范围和责任,采用投保不可抗力风险等措施,对于减轻和转移风险至关重要。
3、不可抗力典型案例
2015年国庆节期间,第22号台风“彩虹”肆虐我国广东省,正面登陆某正在建设的钢铁基地。“彩虹”是自1949年以来十月登陆广东最强的台风[4],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15级(50m/s),×104帕,降雨量最大达到250~280mm。
“彩虹”造成了30万吨码头卸船机倾覆、已完工程大面积损坏,施工临时设施报废,等现场损失。
4、“彩虹”损害索赔
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背景
(1) 建设项目简介
该建设项目为此钢铁基地建设中的污水处理标段,建设一个约5万m2的人工湿地,接收焦化厂处理后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并形成厂区湿地景观。
(2)总包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约定
该项目总承包合同中对不可抗力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和范围,“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业主和承包人均无法控制的、并使任何一方都不能继续履约或不能依法履约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
(台风、暴雨等);
b.……”。
(3)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背景
由于该基地建设投资额度巨大,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时(包含不可抗力条款),以业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