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艾滋病患者 补偿办法与标准 刘巍
目录
一、国际经验借鉴
二、补偿办法
三、法律依据
四、在政策、法律层面的尝试
五、定期补偿项目及标准
六、一次性补偿项目及标准
七、补偿基金应考虑的问题
一、国际经验借鉴
日本:主要是血友病人,基金由政府、医药公司资助。
补偿项目:每月2328美元赔偿(误工费、营养费),住院补贴318美元(住院生活补助费);失去劳动能力家庭抚恤金(伤残赔偿金20年),为期10年,每月1575美元的补贴;死亡会得到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丧葬费)。我国有精神抚慰金
方式:一次性补偿,定期每月补偿相结合。(对感染者长期生活补贴、家庭补贴,一次性补偿减轻家庭负担。)
与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方式相似,利于感染者。
二、补偿办法
借鉴日本经验,建立“大规模损害补偿基金”
原则:
1、依据现行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侵权责任法);
2、符合感染者医疗、生活救助的特点;
3、结合中国国情。
方法:(长期、定期的生活、医疗救助补偿)+(一次性补偿相结合)
三、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是一部主张合理赔偿的“维权宝典”,规定了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支付的方式,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实际赔偿数额的确定作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九项。
四、在政策、法律层面的尝试
上海血友病感染者:10万/一次+1000元/月,治疗费全免,包括八因子,丙肝干扰素、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艾滋病相关检测及身体各项检测。
吉林德惠:一次性“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定期误工费、护理费。
湖北某法院判决:一次性赔偿8万余元+每年赔偿误工费、营养费13000余元。
黑龙江北安农场:法院诉讼中调解,(定期每月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三项共计3000元)+(一次性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次性前期医疗费、误工费)。
五、定期补偿项目及标准
1、定期(每年)补偿治疗费
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以1年为补偿时间单位。
2、定期(每年)补偿护理费
住院者应当补偿护理费,标准按照参照省、市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以1年为补偿时间单位。
3、定期(每月)补偿生活救助金
包括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二者相互结合,以定期生活救助金的方式补偿。
感染者因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其与残疾赔偿金不可同时重复赔偿。借鉴其他国家的补偿方案,感染者均每月获得固定的生活救助费,类似于我国的误工费及残疾赔偿金。
标准:参照省、市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或者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补偿至死亡。
七、补偿基金应考虑的问题
可选择诉讼或基金补偿
二次感染要赔偿:配偶、子女
合并感染丙肝要赔偿
如受害者为儿童,则需要考虑其22岁之前的入学或培训等合理费用
流动人口:
农村到城市,适用城市标准;
如果居住地补偿标准高于户籍地补偿标准,适用居住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