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出行文明行车
道路交通形势概况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一、安全形势概况
汽车的飞速发展,给人类带来了文明,也带来了灾难。
人生不能彩排、生命无法重来
一、安全形势概况
建国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需求大,建设快,到2009年底,,变化巨大。而由于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使得交通违法现象较为普遍。目前,我国交通死亡人数大于工业事故、疾病、自杀、中毒、现代战争死亡人数的总和, 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严峻。
调查显示
自1886年德国人发明第一辆汽车以来,在100年左右的时间内,全世界已有近人死于车祸、致残的达
人。
全世界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人;在我国,每年死亡接近人,占全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高居世界之首;山东省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人左右,潍坊市平均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左右,受伤人数约多人。
5000多万
50~60万
10万
7~8千
355
1000
一、安全形势概况
二、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车频繁变更车道
超车后迅速向右转向
一边驾车,一边吸烟
压线行驶、并线超车
精力不集中、聊天、嬉闹
开快车、抢绿灯
在车辆拥挤的路段加塞
随意或长时间鸣喇叭
穿拖鞋或高跟鞋驾驶车辆
驾车时向窗外吐痰或弃物
夜间会车不关闭远光灯
三、典型事故案例
典型案例
2006年8月9日13时27分,云南省巧家县驾驶人刘某驾驶交运集团公司所属的大型普通车,乘载35中专学生(核载35人)由巧家县驶往昭通市途径巧家县境内鲁铅线35公里加550米一连续下坡急弯处,因车速过快,转弯不及,冲出路面后坠入100米深崖下牛栏江中,致24人死亡、11人受伤。
超速行车
十次事故九次快、强超抢行是祸害
三、典型事故案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从安全驾驶行为的角度看,车辆行驶中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车速或限速标志限定的速度行驶,法律规定应该减速而未减速行驶的,都属于违法超速。具体表现:
(1)超过道路限定的最高车速或标志限定的速度行驶
(2)在人行横道线前与行人抢行
(3)转弯前不减速,通过交叉路口不减速
(4)行车中,跟车距离近、抢行、加塞,高速公路行车不遵
守限速规定
(5)夜间行驶或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以及遇有沙尘、冰
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不降低行驶速度等
你可以超速、但你不是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