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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公司病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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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公司病假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mh900965 2017/12/25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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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公司病假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职工请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以保证完成教学经营需要为前提,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员工正常的休息休假。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婚嫁
1、根据国家规定,员工婚嫁为3天。
2、员工休婚假,应持结婚证原件提前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员工休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二、丧假
1、根据国家规定,员工的直系及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休丧假1至3天。丧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书》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2、员工休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三、产假
根据国家规定,女员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初婚并符合晚育(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条件的,增加产假60天,同时女员工自婴儿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每天可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可当天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女员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基金支付。
1、从业生育女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由生育基金支付其生育生活津贴(即产假期间工资)。
2、从业生育女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累计不满一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经营情况,适当发放生育生活津贴。
3、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缴纳。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不享受产假及产假待遇。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到办公室备案,在7天以内的病假,经分管领导审批,7天以上的病假,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须持本市县区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或休假建议书(均需要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病假专用章)、诊疗病历、各种检查结果、收费单据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办理请病假手续,由办公室备案。
3、员工请病假,学校有权核实其真实性,并可以让当事人到学校指定的医院复查。
4、员工患病需长期治疗的,医疗期(含节假日)自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的,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处理。员工在医疗期内,为了解其病情,学校有权要求其定期提供相关诊疗病例、各项检查记录、收费单据等或者安排其到指定医院复查。
5、病假期间工资发放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各种补贴、效益工资、奖金(考评奖)不计算在内。
日工资=月计算基数÷月应出勤天数
月工资=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
正常出勤按正常工资体系执行。
(1)、管理岗员工请病假每天发放工资数为当月基本工资与应出勤天数的平均数的50%,即每月工资发放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工资数÷应出勤天数×50%×请病假天数。
(2)、教练员()请病假每天发放工资数为当月基本工资与应出勤天数的平均数的60%,即每月工资发放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工资数÷应出勤天数×60%×请病假天数。
(3)、教职员工通讯费发放标准为月通讯费与当月天数的平均数,即每天发放通讯费计算公式为:当月通讯费÷当月天数。
(4)、员工凡有病假的月份,当月停发一切福利待遇、奖金及其他补助。
五、事假
各部门对员工请事假要严格把关,确有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校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员工事假,并决定事假的天数。员工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