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文学创作
第一节文学创作的主观条件
(一)文化修养
作家素质是指一个作家所应具备的各种主观条件。文学创作是一种高层次的创造性精神活动,而文学作品是一种社会共享的精神消费品,因此作家就是一种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公众人物,而非普通的生命个体。他的创作活动具有广泛的社会效应, 因而不能视为纯粹个人的事情;他主要是为社会、为他人而不仅仅是为自己进行创作活动的,因此是承担着社会责任的。这样文学创作本身的复杂性与社会需求两方面都向作家们提出了高要求,他们必须是具有较髙文化素养与独特素质的一类人,否则他就无法承担作为作家所应有的责任。
首先,作为作家他们应该有基本的文化基础知识与基本的技能。
其次,由于作家创作的是能够影响人、并负载着教育人的使命的文学作品,这就要求作家具有较高的人格修养,应该是一个境界较髙的人。
另外,作家还必须具有对文学的特殊爱好。
刘勰佛殿借读:夜深了,,以为里面有鬼,,老和尚带领小和尚捉鬼,没想到“鬼”原来是一个叫刘勰穷孩子,,终于成了伟大的文学家.
(二)作家的独特素质
首先,作家应该经常处于创作激情之中。
欧阳修的所谓“马上、枕上、厕上”之说最有代表性
其次,作家对生活中的事物,特别是那些具有特征性的、隐含着重要意义的事物具有极为敏锐的观察力,而一般人对这些则经常是熟视无睹。
另外,作家对于语言也有着超常的敏感与驾驭能力。他们善于捕捉语言中细微的变化,善于将一件旁人看来很平常的事绘声绘色地叙述出来,善于发现并掌握生活中那些有特色的、富于表现力的言语。一般说来,作家都是语言的天才,能够利用语言细微的差别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第二节文学创作的主客体关系
一、文学创作的主体
文学创作主体是指已经处于创作活动过程之中的作家个体。作家并不等于创作主体,因为主体只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一个人曾经写过一些小说,尽管他也许早已不再写小说了,人们还是可以称之为作家,但他已不再是创作主体了,因为只有相对于创作客体,并处于创作过程之中的作家才是创作主体。
作为创作主体的人具有如下特征:
(一)暂时放弃对现实的直接功利性关注
“距离说”
马克思曾说:“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说来,并不存在着食物的属人的形式,而只存在着它作为食物的抽象的存在;同样地,食物可能具有最粗糙的形式,并且不能说,这种食物与动物的摄食有什么不同。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无动于衷,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他没有矿物学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