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长岭县全民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
老县委路南
(四)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40000平方米,活动中心大楼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广场铺装2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3000平方米,体育娱乐设施场地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设保龄球馆5个、羽毛球馆10个、乒乓球室10个、台球室10个、棋牌室5个、体测医务室1个、培训室1个、旱冰场1个、残疾人活动室1个、多功能活动厅(举办报告会、舞会、文艺演出、召开大型会议等综合利用的活动场所)1个,配套设施用房等。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亿元,资金来源采取地方自筹和申请省里政策支持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周期为24个月,自2012年2月编制报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编制依据
1.《国家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国家“十二五”文化发展纲要》;
3.《长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长岭县“十二五”时期文化体育发展规划》;
5.《长岭县“十二五”城市发展规划》。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背景
长岭县位于吉林省西部,松原市西南部,,全县辖10个乡,12个镇、4个园区和6个国营农林场,233个行政村,总人口64万人。其中县城人口12万人,。现有1个体育场,用于召开全县体育运动会使用。除此以外,全县没有一个占地面积较大的,可供健身、锻炼、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大型公共场所。随着近年来创建“三城”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县城人口不断增多,人们的需求日益提高,因此城市功能的有待完善也日益表现出来,特别是
县城综合文化体育活动中心项目亟待建设。在快速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中,人民群众对文化设施的需求日益增强,集中反映在当地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的不断升温和入驻企业对文化体育配套设施需求的日益迫切。本项目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的。
二、项目必要性
(一)文化设施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近、经常和有选择地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城市要在搞好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的同时,要发展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根据国家文化体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设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
(二)体育运动有利于提高人的健康素质,给人以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追求。体育文化蕴含着人类文明所追求的和平、友谊、进步和公平竞赛的丰富精神内涵。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是现代社会为追求与促进和谐发展而产生,对促进人类文明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体育运动,体现着以人为本,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享受体育,欣赏体育,分享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
(三)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思想,在提高经济发展总量水平的同时,保障对社会各项事业的投入,使社会公共服务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提高的水平。文化
体育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发展,一个缺乏文化内涵,文明程度不高的地区,也缺少持续发展的动力;健康的体魄、良好的身体素质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充分满足公众的文化体育需求,统筹城乡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第三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
(一)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文);
。
(二)文化服务用房规模分析
全民文化活动中心是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组织机构,也是先进文化的宣传和传播机构,如送戏下乡、文艺演出等;文化中心
还具有教学和培训功能,如办各类艺术培训班,肩负着各类艺术的普及、提高及民族、民间文艺的传承。
参照《文化馆工作试行条例》及《长岭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试行)》的规定,文化活动中心应该具有书报阅览、展览、培训、游艺活动室和可以举办报告会、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综合利用的活动场所。综合以上情况,全民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需要满足以下功能:
(1)多功能活动厅
举办报告会、舞会、文艺演出、召开大型会议等综合利用的活动场所,拟建多功能厅预计按容纳1000人考虑。另外多功能厅还需有存衣间、化妆室等配套用房。
(2)展览厅
为更好宣传先进文化及优秀作品,有必要建设展览用房。按照《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展览用房包括展览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