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枣强县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报承办股室主管局领导审批报下政策法规股主管局领导审批
时间:根据《规定》第二条,重大行政政执法决定签发前或者集体讨论前送政策法规股。预留合理时间。
决定:根据《规定》第九条,法制审核同意后,应当提交审批或者厅负责人集体讨论的,由承办股室办理。
执行:根据《规定》第十条,由承办股室负责执行并立卷归档,做好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范围: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三条、《规定》第三条,我局试行期间对下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认为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见说明2
时间: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第八条,收到送审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厅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此期限不含补充材料、专家论证等期间。
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
法制机构
材料及意见:见说明3
审核内容、意见和执法建议:见说明4(含重新送审)。
审核方式:根据《规定》第七条,以书面审核为主;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并邀请承办股室参加;必要时征询上级部门意见或者提请执法解释。可再调查。
补交: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第五条第三款,法制机构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承办股室在指定时间提交。
说明:
1、《规定》是指《枣强县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
2、法制审核范围。(一)许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二)许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对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六)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3、材料及意见。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承办股室应当提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承办机构集体讨论记录、征求意见材料、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决定意见及情况说明、决定书草拟稿、相关证据资料等全部相关材料和目录清单,并对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其中,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意见及情况说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和***情况、听证情况、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