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吴江支行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吴银发〔2014〕3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吴江支行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关于
吴江区小额创业贷款奖息政策的实施细则
各商业银行,各镇(区)劳动保障部门、财政局(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意见》(苏府〔2013〕261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苏州市财政局以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级小额创业贷款奖息政策的实施意见》(苏银[2014]55号)的文件精神,加大力度扶持创业者多渠道获得创业资金,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小额创业贷款进行奖息。
一、拓宽小额创业贷款奖息范围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选择小额担保贷款方式或者商业贷款方式申请创业贷款成功的,财政均可按照基准利率给予奖息。
二、申请对象
(一)吴江区户籍的参加创业培训合格,且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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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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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吴江区户籍,毕业后5年内(含毕业年度)在吴江区参加创业培训合格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奖息额度和期限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体工商户可参加灵活就业缴费)的,可申请对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部分给予奖息。创业实体吸纳人员3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对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贷款部分给予奖息。经营规模较大、创业实体吸纳人员5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对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部分给予奖息。奖息额度为办理贷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部分,奖息期限不超过2年。
四、奖息申办流程
(一)奖息备案及资格初审
贷款申请人须在办理贷款前一周内至吴江区公共创业服务中心接受奖息资格初审并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材料包括:
1.《吴江区小额创业贷款奖息申请备案表》(见附件1);
《居民身份证》、《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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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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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息申请
贷款人须在按期归还全额贷款本息后三个月内提交小额创业贷款奖息申请材料至镇(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其中:吴江区户籍的贷款人至户籍所在地镇(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申请,非吴江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至经营实体工商登记所在地镇(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吴江区小额创业贷款奖息申请备案表》、贷款人与商业银行《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吴江区小额创业贷款奖息申请表》(见附件2);贷款人银行账户资料。
(四)奖息审核和发放
镇(区)劳动保障部门初审无误后将奖息申请输入信息系统,区公共创业服务中心通过信息系统比对无误后,汇总报区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审议,联席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按照办理贷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将奖息金额经由再就业资金专户拨付给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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