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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新创性答复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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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新创性答复模板.doc

上传人:aideliliang128 2018/1/7 文件大小:4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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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意见陈述书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本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专专



请利
申请号或专利号
递交日
发明创造名称
申请号条码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挂号条码
②陈述事项: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年月日发出的通知书(发文序号)陈述意见。


③陈述的意见:
尊敬的审查员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该案的审核,本申请人在仔细阅读了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陈述意见如下:
(请参见附页)
④附件清单
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名称: ,证明文件备案编号:
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1份共页;
说明书替换页: 1份共页;
修改对照页: 1份共页。

⑤当事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20 年月日
⑥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年月日

100012

附页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于××××年×月×日就××号发明专利申请的第×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权利要求#,其中,增加了技术特征××××,该技术方案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页第××段第---行及附图× 或者权利要求&。
2、适应性删除权利要求&。
3、适应性修改其余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形成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
以上修改具体请参见修改对照页。
申请人对以上权利要求的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属于P技术领域,记载了技术特征X、Y、Z,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A。
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其未公开上述技术特征X,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不相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其虽然公开了上述技术特征X、Y、Z,但对比文件2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B,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3)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其虽然公开了上述技术特征X、Y、Z,但对比文件3属于M技术领域,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是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直接或间接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其直接或间接的从属权利要求2-5因而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3、权利要求6保护一种、、、、装置,是对应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前述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的理由,权利要求6同样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7-10是权利要求6的直接或间接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权利要求6具备新颖性,其从属权利要求7-10因而也同样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创造性(三步法)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1或2(现有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