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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新创性答复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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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陈述书-新创性答复模板.doc

上传人:63229029 2017/6/2 文件大小:4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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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意见陈述书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本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①专专利或申请利申请号或专利号递交日发明创造名称申请号条码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挂号条码②陈述事项: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年月日发出的通知书(发文序号)陈述意见。③陈述的意见: 尊敬的审查员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该案的审核,本申请人在仔细阅读了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陈述意见如下: (请参见附页) ④附件清单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名称: ,证明文件备案编号: 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1份共页; 说明书替换页: 1份共页; 修改对照页: 1份共页。⑤当事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20年月日⑥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年月日 100 012 2 附页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于×××× 年×月× 日就×× 号发明专利申请的第× 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 、修改了权利要求# ,其中,增加了技术特征×××× ,该技术方案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 页第×× 段第--- 行及附图× 或者权利要求&。 2 、适应性删除权利要求&。 3 、适应性修改其余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形成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以上修改具体请参见修改对照页。申请人对以上权利要求的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符合专利法第 33 条的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51 条第 3 款的规定。二、关于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属于 P 技术领域, 记载了技术特征 X、 Y、 Z,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A。 1 )对比文件 1 公开了一种、、、、、,其未公开上述技术特征 X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与对比文件 1 的技术方案不相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相对于对比文件 1 具备专利法第 22 条第 2 款规定的新颖性。 2 )对比文件 2 公开了一种、、、、、,其虽然公开了上述技术特征 X、 Y、 Z, 但对比文件 2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B, 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要解决的技术 3 问题不同, 因此,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相对于对比文件 2 具备专利法第 22条第 2 款规定的新颖性。 3) 对比文件 3 公开了一种、、、、、, 其虽然公开了上述技术特征 X、Y、Z, 但对比文件 3 属于 M 技术领域,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 因此,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相对于对比文件 3 具备专利法第 22 条第 2 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 2-5是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的直接或间接的从属权利要求, 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 1具备新颖性,其直接或间接的从属权利要求 2-5 因而也具备专利法第 22 条第 2 款规定的新颖性。 3 、权利要求 6 保护一种、、、、装置,是对应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前述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 具备新颖性的理由,权利要求 6 同样具备专利法第 22 条第 2 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 7- 10 是权利要求 6 的直接或间接的从属权利要求, 由于权利要求6具备新颖性, 其从属权利要求 7- 10 因而也同样具备专利法第 22 条第 2款规定的新颖性。三、关于创造性(三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