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根据新《细则》制定.doc

格式:doc   大小:85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根据新《细则》制定.doc

上传人:86979448 2018/1/8 文件大小:8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根据新《细则》制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9个环节)
入党申请人
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自愿递交
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单位或工作、学****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支部应当对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审核把关,没有按照规定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应向入党申请人说明情况,并指导其向适宜的党组织递交申请。
党支部派人
了解情况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谈话人应当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党员推荐
群团组织推优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推荐可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会议推荐;入党申请人是群团组织成员的,所在群团组织应当提出书面推荐意见,说明推荐理由。
根据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提交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讨论对象2个以上的,应当逐个讨论决定。
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对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工作程序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确定培养联系人
发放《积极
分子考察写
实登记表》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有四项: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加强培养教育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定期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录到《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党支部应当及时将考察情况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指出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9个环节)
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培养教育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作为发展对象进一步培养。
广泛听取意见
党支部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公示
在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前,应当将拟确定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