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盐酸罐车运输操作规程
盐酸,腐蚀品,危险货物编号:81013
一、车辆基本要求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的要求。
2、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一级车况标准。
3、车辆应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警示标志、标识,并按规定使用。
4、车辆应配置GPS和行驶记录仪及必要的通讯工具。
5、车辆应有应安装在驾驶室内的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
6、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7、车辆的常压罐体,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并定期检验合格。
8、罐车的罐体材料和附属设施应具有防腐性能。
9、罐车应专车专运。
10、根据货物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应急处理器具。
二、从业人员要求
1、车辆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持证上岗。
2、从业人员应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押运人员应熟悉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并负责监管运输全过程。
4、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三、运输要求
1、车辆严禁超范围运输。严禁超载、超限。
2、应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3、运输中禁忌与碱金属、水、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接触。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4、应采取防撒漏、防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6、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
7、出车前应检查卸料阀门是否关闭,防止泄漏。
8、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9、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10、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11、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12、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1h应休息20min以上;24 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13、运输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运货物装载情况,每隔2h停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14、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