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学概论
第六章文学创作论
第一节文学创造的主体和客体
一、文学创造的客体
文学创造的客体是特殊的社会生活。
作为文学创造客体的社会生活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文学创造的客体是整体性的社会生活。
所谓整体性的社会生活,是指不限制于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层面,而是多种因素相互依存而形成的动态的有机整体。
这个整体在表面上给人的感觉是分散的、杂乱的,它的整体性是一种“内涵的整体性”,即是一种本质的整体性,是一种需要理解才能获得的整体性。
文学所描写的是具体生动的生活现象,而本质就蕴含其中,这里,生活现象与本质统一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例如《红楼梦》围绕着宝黛爱情悲剧这一中心事件,展现是是封建家庭内部的、外交的、世俗的、官场的、政治的、经济的、伦理的、饮食的、爱情的、婚姻的等多方面的生活相互交织的生活画卷;同时《红楼梦》所呈现出来的是活生生的五彩缤纷的生活现象,如一个个美丽少女的悲惨命运——英莲被抢、金钏儿投井、晴雯屈死、鸳鸯悬梁、司棋撞壁、黛玉焚稿归天、尤三姐血染利剑、湘云青春守寡、惜春绝望出家……然而就在这生活现象中,却又透露出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从而使所反映的生活达到现象与本质、具体与一般的有机统一。
《阿Q正传》围绕着阿Q的一生也写了他的工作、恋爱、打架、革命、死亡等等,可就透过这些生活画面,极大地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中国底层农民共同的痛苦、要求和欲望,反映了辛亥革命时期的社会关系本质: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晚清政府失败主义的产物,阿Q从反对革命到幻想革命,从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到他被当作罪犯而送上刑场,就体现了当时农民的历史命运。
“艺术要通过一种完整体向世界说话。但这种完整体不是他在自然中所能得到的,而是他自己的心智的果实,或者说,是一种丰产的神圣的精神灌注生气的结果。”
——歌德
《女大学生宿舍》描写的就是将普通、平凡的大学生活加以集中、提炼,选取那些能够体现作家意图的生活细节、生活图景使之具有审美价值。
鲁迅的《狂人日记》就塑造了一个疯子的形象。
《阿Q正传》就写了阿Q的麻木、狂妄自大、欺软怕恶和精神胜利法。
《红楼梦》中就写了道貌岸然的贾政、好色鬼的贾赦、敬鬼奉神的贾敬以及瞒上欺下的王熙凤,还有“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丑行。
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就描写了杀人、卖淫等犯罪行为。
科学活动与文学创造活动的不同:
科学研究的对象选择并不以对象的是否具有或是否可以转化为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为原则,而是以对象的是否具有认识价值为原则;
科学所反映的对象也有美丑之分,但它所关心的始终是现象底下的本质规律,而不关心这些现象的美丑。
(三)文学创造的客体是作家体验过的社会生活。
文学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应该是作家体验过的生活。当某种生活不与作家发生关系,作家没有去体验它,即感受、体味、思索它,与它发生情感交流时,它就不会成为作家描写和表现的对象。